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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

集体合同里约定的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是否设有最低标准?具体规定是什么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7 次浏览

解答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集体合同中所约定的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等核心标准,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标准;同时,用人单位与单个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,关于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等内容的约定,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所确立的标准。 上述两项“不得低于”的法定原则,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了层层递进的保障体系。该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,以法律强制力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底线,有效避免用人单位通过降低标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,切实筑牢了劳动报酬与劳动条件的权益保护屏障。

合

专项集体合同的定义是什么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5 次浏览

解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劳动者一方与用人单位,既可以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等综合性、全覆盖事项订立内容全面的集体合同,也可以针对劳动安全卫生、女职工权益保护、工资调整机制等某一项特定、专门的内容,单独签订相对独立的专项协议,该协议即为专项集体合同。 简单来说,专项集体合同,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提升约定内容的针对性、专业性与实操性,就劳动关系中某一类特定事项,专门协商订立的集体合同,是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形式。

合

集体合同的法定订立流程包含哪些步骤?其生效规则与法律约束力如何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7 次浏览

解答: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集体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订立,核心流程及生效规则如下: 1、平等协商拟定草案: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等事项开展平等协商,共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。 2、职工民主审议通过: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进行充分讨论,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表决通过,形成正式的集体合同文本。 3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:将经职工审议通过的集体合同文本,报送至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法定审查备案。 4、法定异议期届满生效: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集体合同即依法生效。 综上,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备案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法定前置条件。依法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,对用人单位及全体劳动者均适用,即便后续新入职的员工,也直接受该集体合同的约束。

合

何为区域性集体合同?其法律规定与适用规则是什么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7 次浏览

解答:区域性集体合同是《劳动合同法》针对基层劳动关系治理特点设立的专项集体合同形式,主要为解决县级以下区域内小微企业集中、职工流动性较强、劳动者个体维权难度大等现实问题而确立。 按照法律规定,在县级以下区域内的建筑业、采矿业、餐饮服务业等行业,可由区域内工会组织与企业方代表依法协商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(亦可同步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)。 区域性集体合同具备严格的地域拘束力,仅对合同约定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,且其适用范围法定限定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域,是规范基层特定区域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。

合

集体合同的订立是否必须履行集体协商法定程序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4 次浏览

解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,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第十九条亦规定,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、通过、决定的事项,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。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,集体合同必须通过集体协商程序订立。从职工一方来看,集体协商代表需通过法定民主程序产生,能够合法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,就集体合同相关内容作出真实、有效的意思表示。 依托该法定订立程序与主体代表性特征,集体合同的核心订立目的,是为全体职工在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、休息休假、福利待遇等核心劳动权益层面,设定统一的法定保障底线。

合

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孰高孰低?二者条款冲突时该优先适用哪份合同?

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· 26 次浏览

解答: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,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核心法定依据。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,其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、休息休假等条款约定的标准,均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。若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出现不一致,应以集体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准;如果劳动合同中未对相关事项作出约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直接适用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。

其

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?

官方其他1 个回答 · 40 次浏览

解答: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,在核心要素上存在四方面显著差异,具体区别如下: 1、签约主体截然不同。集体合同由劳动者一方推选的职工代表(或工会组织)作为签约方,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;劳动合同则是由劳动者个人独立作为签约主体,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。 2、签订程序繁简有别。集体合同需先由双方代表开展平等协商拟定合同草案,草案还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定稿;劳动合同仅需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一致,即可直接签订。 3、生效条件规定不同。集体合同签订完成后,需依法报送至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,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,集体合同才正式生效;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,即刻具备法律约束力,无需额外报送审批。 4、效力适用范围不同。集体合同生效后,对用人单位及单位内全体职工均具有普遍约束力;劳动合同仅对签约的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,效力仅及于双方当事人。

其

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、核心内容及法律依据是什么?

官方其他1 个回答 · 49 次浏览

解答:集体合同也称为团体契约、集体协议,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,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,为规范劳动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,协议主要约定全体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。 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1条规定: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,可以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。 由此可见,我国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,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等劳动关系关键事项。

其

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后,被裁减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权利?

官方其他1 个回答 · 93 次浏览

解答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的,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若重新招用人员,应当优先将招聘事宜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,并在同等录用条件下,优先招用该部分被裁减的人员。据此,被裁减人员的核心权利为: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对外重新招聘时,有权率先获取招聘通知,且在与其他应聘者同等条件的情况下,享有被优先录用的法定权利。

仲

企业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进行重整而实施裁员的,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?

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· 21 次浏览

解答:企业依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相关规定开展重整程序,确需裁减人员的,若裁减人数达20人以上,或裁减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%以上的,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相关情况,在充分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,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完成报告,方可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操作。用人单位因上述重整情形裁减人员的,应当依法向被裁减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